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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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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丈夫失踪多年妻子与他人同居算重婚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9 点击数:64
重婚是指双方或者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或者虽然未登记但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实际上已构成重婚的。基于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法律对于同时存在的两个婚姻关系(包括法律婚和事实婚)是不支持的。但根据现实情况和产生原因的不同,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法律不会一概认定这样的行为就是重婚。婚姻本身是指男女双方以永久地生活为目的而结成的社会关系,共同生活应该是婚姻的一个本质上的特征,失踪多年说明夫妻之间应有的婚姻的实质性已经弱化,只剩下经过婚姻登记这个形式上的特征了。因此对于你再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不能作为重婚处理。《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人。”可以根据事实情况到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与其解除婚姻关系,再与他人缔结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