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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争房打官司继父从中得实惠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9   点击数:11

 

  近日,叙永县法院审理一起继承案件,最后原、被告均输了官司。

  【基本案情】

  随着叙永镇东城社区的改造,李明和李刚(均为化名)的母亲去世时,留有一套房屋,现房屋拆迁升值,两兄弟就祖业房屋的继承签订房屋分割协议。之后,房屋在拆迁过程中,李刚觉得自己分得的面积少了,便不同意履行分割协议,李明便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叙永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李刚向法院陈述,房屋分割还遗漏了一个继承人,即两兄弟的继父张某,李刚认为张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也应参与到祖业房屋的分割,而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侵害了继父的合法继承权,故该分割协议无效,请求重新分割房屋。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两兄弟签订协议的内容有效,而损害继父应享有权利的部分无效,李明和李刚应在房屋分割协议约定的份额中按比例各自分一部分给继父。

  李刚不服判决上诉至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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