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独居老人望再婚遭反对 与心上人过上走婚生活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6 点击数:9
张天华虽然很想与林阿姨结婚,可是仔细想想最终还是不愿意为了她与三个亲生儿子把关系搞僵。于是他想了一个现在很流行的方式:与林阿姨过上了“走婚”的生活。
如果扯证儿子们将形同陌路
独居在武侯祠横街的张天华今年72岁,三个孝顺的儿子每周末都会回来陪他吃饭,偶尔还会带他出去游玩。由于前年丧偶,去年经儿子安排张叔叔进了老年大学,不久后在大学认识了与他一同学习太极的林阿姨。两人兴趣相投日久生情,打算今年结婚。
当张天华将结婚消息公布出来后,事情发生了变化。儿子们不再来看望他,并表示出了对林阿姨的敌意。一番沉默后,儿子们终于开口:林阿姨是什么样的人他们不了解,张叔叔也才认识她不到一年。但是他们清楚地知道,只要他俩一结婚,张天华名下的资产就成了他和林阿姨二人的共同财产。
张天华虽然很想与林阿姨结婚,可是仔细想想最终还是不愿意为了她与三个亲生儿子把关系搞僵。于是他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也是现在很流行的方式:与林阿姨过上了“走婚”的生活。目前林阿姨搬来住进了他位于武侯祠横街的家,他们过着夫妻一般的生活,不敢再向儿子提起结婚的事情。
没法结婚那我们就买套房子
家住蜀汉街的曾攀今年56岁,早年离婚一直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对女儿的学习与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现在女儿已经大学毕业开始工作有了自己的生活。松了一口气的曾攀觉得也该有自己的生活了,于是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位“资深美女”。两人一见钟情,后来“资深美女”搬进了他和女儿的家。
三个人相处还算过得去,但是在曾攀想要与“资深美女”结婚的时候,遭到了女儿的强烈反对。女儿把他们父女俩的户口本藏了起来,死活不交。一直很宠女儿的曾攀最终只好不了了之。但是“资深美女”要求必须结婚,不然就分手。曾攀觉得好不容易才得到的爱情不能轻易放弃,最终协商共同购买一套房子,“资深美女”才同意继续交往,至今他们也过着“走婚”的生活,曾攀也不好向女儿提起自己再婚的事。
社区解读:蜀汉街社区书记邱春告诉小编,他在一年前就开始关注这个“走婚”群体,他们不结婚,搬到一起过着正常的夫妇生活。尴尬之处在于,这并不合法。邱春说,在没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一旦双方出现问题,好多事情便难以解决。两人感情发生破裂,双方的权益难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