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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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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再婚夫妻财产如何约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9 点击数:2
【法律咨询】
再婚夫妻财产如何约定?
【律师解答】
再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夫妻可以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婚前及婚后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财产比较多或婚后收益比较大,建议应到公证处做一份财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