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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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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对婚前财产分割项反悔怎么办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0 点击数:25
【法律咨询】
王女士问:我跟前夫签署离婚协议并离婚,协议内有一项对女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我把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所有权给男方,男方补偿我首付款,现在我反悔,请问能否推翻该项约定?
【律师解答】
成都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沈辉答:离婚协议是对双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达成的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该协议虽然分割了女方的婚前财产,但这是女方自己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该部分内容合法有效。女方要撤销该协议困难大,除非有特别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