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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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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2 点击数:9
【法律咨询】
曲女士婚后父母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曲女士。请问,该房产是否可以作为曲女士的个人财产?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曲女士的父母在赠与协议中明确表示赠与的房产归曲女士个人,房产属于曲女士的个人财产;若曲女士的父母未在赠与协议中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曲女士个人或表示赠与曲女士夫妻,则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