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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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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没领证买了房财产该如何分割?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16 点击数:8
【基本案情】
白先生和林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两人在认识不久后就买房共同居住并办了酒席,而且男方给了女方十几万元的彩礼和价值几万元的首饰,但一直没有登记结婚。两人分手时,房产应如何分割,女方应如何给男方返还财产?
【律师解答】
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如果房屋是由白先生或林女士一方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购买一方名下的,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房子是由两人共同出资购买,则在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法院会作为共有财产来处理,房产由双方共同分割。
关于女方返还男方彩礼问题,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相关规定,因林女士和白先生并未登记结婚,林女士应与白先生协商适当进行返还。协商不成的双方也可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返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