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卖婚前房产换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9 点击数:129
【案情】
吴某于婚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其与黄某结婚不久便将该房出售并另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产权人为吴某。夫妻乔迁新居不久,黄某便以双方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该新购房产,吴某虽同意离婚,但认为该套房屋属于自己婚前财产,不应分割。
【分歧】
对于该房屋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新购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新购房产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婚后与离婚前所形成,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新购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新购房产系吴某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虽在婚后购置,但仍属婚前财产,故离婚时黄某不能分割吴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从以上可看出,该新购房产并不在其列。
第二,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转化,法律尚无有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婚后财产,但是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转化为其它形态的财产,如以婚前存款婚后买房,将婚前的房屋在婚后出卖之后的存款,此转化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法理上分析,如果婚前财产只是财产形态上的转化,那么此财产不属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新购房产所有权登记为吴某。我国法律规定,固定资产采用登记制,吴某新购房屋的所有权名字为吴某,如新购房屋所有权名字为吴某与黄某,则对该新购房产的归属可能又有新的疑义,可能生产生吴某对自己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的一种自主处分,如赠予黄某一半的产权等。本案中产权登记并无黄某,则吴某并未将房产有重新处分如赠予等意思,故本案中吴某婚后新购房产仍应为吴某婚前财产。
综上所述,吴某新购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丈夫黄某不能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