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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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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养了14年儿子非亲生 “替身父亲”获赔4.35万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6 点击数:5
【基本案情】
1995年,攀枝花市盐边县居民黄先生与比自己小14岁的冯女士登记结婚。1998年9月,儿子小杰出生。2001年11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小杰与黄先生共同生活。
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黄先生发觉儿子在相貌、性格等方面与自己差异很大,逐渐起了疑心。今年3月,他带着孩子到成都一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结论出来了,他不是小杰的生物学父亲。黄先生感到非常愤怒:“想不到自己辛辛苦苦养了14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骨肉!”今年8月,他一纸诉状将前妻冯女士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庭上辩驳】
黄先生表示,他对小杰的日常生活和学习都付出了巨大的精力,得知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精神受到很大打击,要求前妻返还自己抚养费2.49万元、支付给她的生活费0.9万元、亲子鉴定费0.3万元、交通费574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共计6.74万元。
【法院判决】
冯女士赔偿黄先生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共计4.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