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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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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16 点击数:9
离婚是指夫妻关系的终结,对于子女而言父母双方的身份不会改变,仍具有法定抚养义务,不会因离婚而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身份关系。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或者不及时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现象非常普遍,从目前的法律实践来看,离婚时判决夫妻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案件很少,绝大部分都是分期支付的,这也为需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留下了逃避责任的空间。离婚后一方难以掌握另一方的住址、电话、家庭状况等信息,所以后续追偿抚养费更加困难。
另外,未与子女生活的父母一方的探视权也是很多离异家庭中难以有效落实的难题,抚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会拒绝对方探视,或者限制探视时间、不按时让对方探视等,致使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不能探视小孩而拒绝支付抚养费。
在此,我希望父母双方从孩子的健康成长方面考虑,切实履行好作为父母应尽的义务,给孩子提供一个健康生活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