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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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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闪婚夫妻闹离婚庭审“拍卖”抚养权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05 点击数:15
摘要:近日,基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法庭上,一对90后闪婚小夫妻上演了“拍卖”抚养权的闹剧。
【基本案情】
向某与李某均系90后, 2012年9月,双方经朋友介绍认识后恋爱,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办理了结婚证。2013年8月,向某生下一子。由于彼此缺乏了解和责任感,导致双方经常发生吵打,最终闹上法庭。
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对案情进行了解,希望双方能为子女考虑,冷静下来重新搞好夫妻关系,但最终经多次调解无果。在走访双方父母及邻居的过程中得知,向某与李某的孩子自出生到现在,基本都是双方老人帮忙轮流照看,而向某与李某经常是一人忙着打麻将,一人忙着打游戏。庭审当天,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李某提出,若向某要抚养孩子,必须给他10万元才能“买断”抚养权。而向某则提出如果要她放弃抚养权,李某就必须给她15万元。在激烈的辩论中,双方不断相互抬价,上演了一场“拍卖”抚养权的闹剧。
“你们是离不开孩子,还是拿孩子当商品?”庭审的法官也听不下去了:孩子出生到现在,你们好好照看过他几天?
顿时,两个人均无言以对。最终经法官调解,达成由向某抚养孩子,李某每月给付500元抚养费的协议,一场闹剧才得以收场。
【律师释法】
抚养费是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而抚养权是父母对孩子的一项人身权利。本案中,向某和李某都以金钱作为对方获取抚养权的筹码,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这一法律规定一无所知,忘记了为人父母的初衷。
在此奉劝那些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青年男女,婚姻的幸福长久,需要的是感性与理性的结合,只有这样,才能让爱情的列车在幸福的轨道上平稳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