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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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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男子品行不端离婚后失儿子抚养权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2 点击数:10
丈夫与其他女子拍下亲密合照并保存在手机里,照片却被妻子逮个正着,愤怒的妻子遂通过法院起诉离婚。3月25日,武鸣县法院对案件作出宣判。
2012年,曾某与邓某通过网络相识,两人于2012年底奉子成婚。然而邓某在登记结婚后一个月便与婚外异性发生两性关系,曾某考虑到尚未出世的孩子,对邓某的出轨行为一再容忍。2014年,曾某在邓某的手机里发现丈夫和其他女子的亲密照片,在曾某的质问下,邓某承认与该名女子有不正当关系。想到结婚以来邓某玩心依旧,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顾,愤怒的曾某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夫妻关系,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邓某离婚,并要求抚养未满2周岁的儿子。
邓某在庭审中承认亲密照中的人系其本人,并辩解其私生活并不影响其抚养儿子。但曾某提出异议:邓某不忠于婚姻,品行不端,不适合抚养儿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应当互负忠实之义务。邓某的出轨行为,违背了道德,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现曾某提出离婚,邓某同意,本院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予以支持。
对于离婚后小孩的抚养问题,法官认为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现双方的儿子年仅一岁半,出生后主要由曾某照顾,故应由曾某继续抚养为宜。遂判决准予曾某与邓某离婚,婚生男孩由曾某抚养,邓某每月支付600元生活费直至小孩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教育费、医疗费凭票由曾某、邓某各负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