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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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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女儿不愿随继父生活 生父起诉变更抚养权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2 点击数:9
父母离婚后,母亲改嫁他人,女儿不愿跟随继父生活,于是生父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1月7日,经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这对离异夫妻对女儿抚养权达成变更协议,即女儿变更由生父抚养。
李某与韦某原本是一对夫妻,两人结婚后分别于2006年、2008年生育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2013年9月,因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到大新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儿子由李某抚养,女儿由韦某抚养。
2014年8月,韦某带女儿改嫁他人,但女儿并不接受这个继父,经常哭闹,要求回去跟生父生活。李某得知后,也希望女儿回到自己身边,遂于2014年1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
大新法院受理该案后,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韦某开始有点舍不得,但经过法官做思想工作,认识到这样下去不利于女儿健康成长,所以同意李某的请求。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变更女儿由李某抚养,李某不要求韦某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