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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犯法孩子抚养权是否自动变更?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17   点击数:26

  【法律咨询】

  我与前夫离婚5年了,离婚时协商的是孩子归他,前段时间我前夫因犯法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请问孩子的抚养权是不是就自动变更为我了?

  【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由于您前夫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法抚养孩子,因此您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属于正当理由。

  其次,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对于抚养权的变更您需要到法院另行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变更抚养权关系,而不能自动取得。

  最后,由于您前夫已被判刑,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您可以向您前夫住所地法院起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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