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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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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女子离婚时放弃抚养权 后反悔要求变更被驳回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5-08 点击数:32
离婚时,妻子和前夫约定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事后得知孩子被寄养在爷爷奶奶家时,妻子又反悔起诉丈夫,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但因为不符合变更情形,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孙某和林某因为感情不合,于2013年协议离婚。当时离婚时两人约定,儿子林某某随爸爸一起生活,爸爸独自抚养,若男方没做出对儿子不尽义务和不负责任的事,女方不得上诉追要孩子的抚养权,而女方也不承担儿子的抚养责任。双方还协商,女方每月可探望儿子2次,每月带儿子回家居住2天。
2014年,孙某将林某告到法院,称林某在两人离婚后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把儿子寄养到了爷爷奶奶家中,自己长期在外面生活,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了很大影响。而且林某每月在孙某前去探望儿子的时候也百般阻挠,不肯让儿子见妈妈。孙某认为,儿子不满2岁,需要母亲,因此请求法院变更儿子的抚养权。
孙某表示,当时让前夫抚养儿子,是因为他有个厂子,但现在厂子关了,他也失去了经济来源,而离婚时她自己没有固定住所,所以才同意让孩子跟着爸爸的。而林某则辩称,离婚后他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照顾儿子,厂子只是在处理存货,他的经济收入没有发生改变,而他也没有阻挠前妻探望儿子。
林某表示,孩子出生时一直是爷爷奶奶照顾,已经养成习惯,且家里在居住条件、经济和孩子感情等方面都优于前妻,前妻现在在打理自己的店铺,还有工作,根本不适合抚养小孩。
法院认为,当时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里约定由男方来抚养孩子,现在孩子妈妈以孩子不满2岁、孩子父亲没按约定让她探视孩子为由变更孩子抚养权,理由不当。最终,法院驳回了孙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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