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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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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丈夫有外遇引发离婚案 妻子无过错获全部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9 点击数:7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涉及婚姻损害赔偿的离婚案件,经调解,无过错的妻子获得了全部共同财产和2万元赔偿费。
【基本案情】
丈夫孙某与妻子高某是近二十年的夫妻,但近年孙某与他人非法同居,不仅自己染上了性病,还传染给妻子,使妻子饱受生理和心理的双重痛苦。
【法院判决】
2002年1月孙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高某同意离婚,同时提出了损害赔偿的请求。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将共同财产全部归高某并一次性赔偿高某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