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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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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岳父母出资支持创业夫妻离婚股权该咋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2 点击数:36
阿霞和阿涛是一对走在时代潮头上的幸福情侣:一起读书、一起创业。幸福的生活在2014年发生剧变:在公司成功带来的膨胀感之下,原本老实、木讷的“技术宅”阿涛出轨,这让一直很自信的阿霞变得情绪低落、自我怀疑,两人的婚姻因此走到了尽头。同时,夫妻俩的企业转型时,阿霞的父母出了一笔钱,但阿霞本人却并非公司的股东,她能否获得这笔钱及其收益?
阿霞独白:
我和阿涛是在大学里的一次社团活动中相识,当时我被捧为系花,一向自信、高傲,但不知怎么,就被这个跟女孩子说话都脸红的傻小子给迷住了。经历了平淡而充实的校园爱情,2009年大学毕业,我俩成了“毕婚族”。
婚后我进入一家合资企业做管理,阿涛则在家人的资助下创业,开办了一家网站。阿涛老实、木讷,但是心中颇有志向,这一点让我更愿跟他相守终生。两边都算得上殷实的家境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无忧。
一年多后,他的网站不但收回成本,还有了第一笔利润。然而,随着网站业务扩容,缺乏运营经验让他在工作中捉襟见肘。于是我辞去工作,加入他的事业。
2011年底,他嗅到移动互联网带来的机遇,决定将网站转型,杀进移动端。可眼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一笔资金。因为支持他的创业和我俩买房,他家里已拿不出多少钱了,我便开口找爸妈借钱。当时正好赶上家里拆迁,爸妈就把补偿款拿给我。
这笔钱让我们俩成功地进入了移动互联的浪潮,阿涛亲自带领团队做起来的App非常成功,风投也因此垂青。2013年和2014年,我们先后完成了A轮和B轮融资,一夜暴富的互联网神话似乎即将降临。
没想到,老实、木讷的阿涛竟然会因为公司的成功性格大变。去年夏天,他跟公司里一90后小姑娘偷情,被我抓了个正着,还理直气壮地指责我只会工作,没生活情趣。这话如同晴天霹雳般刺痛了我:我辞去工作帮他创业,管好公司,不就是为了让他能施展才华、得酬壮志吗?何况我哪里不好了?从那以后,我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时常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黄脸婆,成了没有男人喜欢的老女人……
不久,我们俩决定离婚,但另一个问题又让我十分纠结。我不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转型时我爸妈给的那笔钱也记在了阿涛名下。公司一路高歌猛进,这笔钱也带来了不小的收益,我该怎样拿回本该属于我和爸妈的资产?又该怎样让自己重拾自信?
律师支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如想要回父母给的钱,需证据证明与父母借款关系的存在,比如借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案中,阿霞在离婚时以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股权要求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