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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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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丈夫偷偷赠与情人13万元 妻子起诉法院判还钱款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04 点击数:23
【案件摘要】
丈夫瞒着子偷偷赠与情人13万元,妻子得知后,将丈夫及其情人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钱款。日前,含山法院审结了这起赠与合同纠纷,依法判决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钱款。
【基本案情】
28岁的张先生是上海市人,两年前在一酒吧认识含山的张某某,后发展成情人关系。为讨好对方,张先生瞒着妻子李女士,通过工商银行转账、将浦发银行东方卡交给张某某使用等方式,陆续给付张某某137082元。今年夏天,张先生与张某某的关系暴露,张先生夫妻大吵一场,张先生向妻子交代了赠送钱款的事情,妻子一气之下,将张先生与张某某告上了法庭,请求依法确认丈夫与张某某之间的财产赠与合同无效,张某某返还受赠的财产137082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非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张先生在未征得自己妻子李女士同意的前提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给张某某,严重损害了原告李女士的财产权益,此行为有违公平正义,而且被告张某某明知张先生有妻女,仍保持与张先生的不正当往来,有违公序良俗。同时张某某取得上述钱款也并不属于善意取得,故张先生赠与张某某钱款的行为应属无效,综上,被告张某某应返还1370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