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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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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第三人知道夫妻在婚姻存续期的财产为各自所有的证明标准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23 点击数:26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据此,只要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对婚后所得事项约定才辞职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纪委个人债务,另一方无法定清偿义务。所以,如何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实行约定材质的这一事实,就称为是夫妻双方在争议发生时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我们认为,“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这一事实,可以通过以下几个要素来综合把握:其一,夫妻双方是否有约定财产制的事实,如婚姻登记机关的记载、书面约定、经过公证的协议等;第二,与债权人及夫妻双方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其三,债权人与夫妻一方之安全文书中的相关记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