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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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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前财产协议有哪些好处?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18 点击数:5
在我们这样一个“十分讲人情”的国度,钱似乎既是感情的催化剂,也是感情的定时炸弹。如果交往的双方有一方不在乎钱,感情往往会更浓烈些。只要在钱的方面分得清楚些,便会有计较的嫌疑。几千年来,中国传承下来的观念就是“既然要结婚,就是一家人了,在钱的方面又何分彼此”。
然而,现代社会中,婚姻亮红灯的情况不少。而一旦选择分手,财产如何分割往往成为双方矛盾的焦点。由于双方所站的角度不同,对同一财产的处理,往往有不同的看法。由于婚前没有划分清楚,婚后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有理,谁也不让谁。于是,因为离婚时财产的问题,闹到双方大打出手,反目成仇的情况屡见不鲜。所以,如果选择了婚前财产公证,就能避免和减少这类情况的发生。既然做不成夫妻了,就让大家做朋友吧。从这点上来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大有裨益的。
另外,婚前财产公证,还可以让婚姻多一点理性。两人从相爱到结婚,往往是经历了一个热恋的阶段。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实际上是给炽热的感情泼了一盆水,让双方都明白:现在是准备携手共渡一生了,必须多一些理性,爱才能持久,婚姻才能美满。我们可以看到,婚前爱得死去活来的人,婚后闹矛盾甚至分手的往往多一些。这是因为他们无法正视恋爱阶段和婚姻阶段的不同。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在恋爱中生活,但却可能持有永久美满幸福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