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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1-11   点击数:17

  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类是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第三类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在婚前产生的孳息和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

  第四类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个人财产在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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