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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外情珠胎暗结,丈夫怒上法庭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5-18   点击数:34

  韩先生结婚五年了,跟妻子的感情一直都很好。自己经营一家茶叶店,收入也不错,小两口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唯一遗憾的是妻子一直无所出,今年年底,妻子终于怀孕了,韩先生喜出望外,对妻子百般呵护,准备迎接新生命的降临,给他们幸福的生活更添一份乐趣。

  妻子婚外情珠胎暗结

  然后妻子怀孕到六个月的时候,韩先生发现了一些异常——他有次去广州出差,提前回来发现妻子不在家中,按理说怀孕的妻子应该不会去其他地方。晚上妻子回来,在韩先生的追问下,妻子终于说出自己已经在外和别人同居一年多了,孩子不是韩先生亲生的。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如同五雷轰顶,韩先生实在无法接受,在当天就搬出了家门,一直未过问妻子及小孩的事。

  丈夫怒上法庭

  又过了一段时间,韩先生得知妻子将孩子生下来了,已经三个月大了,韩先生想跟孩子做一个亲子鉴定,如果孩子真不是自己的,就与妻子离婚。可是妻子的态度转变非常之大,不仅不承认跟他人同居的事实,也不愿意让孩子做亲子鉴定。面对野蛮无理的妻子,韩先生最终拿起了法律的武器,一纸诉状递上了法庭。

  目前法院已经立案,还未开庭审理。这时,妻子主动联系了韩先生,表示不愿意离婚,声称法律有规定,男方在哺乳期内不能提离婚。另外,结婚时韩先生的父母付首付和装修费买了一套房子,后来夫妻两共同还的贷款,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还贷款买了一辆车,也是登记在妻子名下。房子和车子都还未还完贷,还贷的户头也在妻子名下,妻子威胁韩先生说,如果韩先生继续诉讼离婚,她不就往户头上存钱,反正房产也没有自己的份额,到时把韩先生的财产耗完再离婚。

  面对妻子的无理威胁,韩先生非常无奈,也认识到妻子恶劣的品性,坚决要离婚。韩先生为此咨询了专业的婚姻律师,得知如果孩子并非男方亲生的,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还是有权起诉离婚的。其次,女方与第三者同居一年,还生下小孩,可能涉嫌重婚罪,如果构成重婚罪会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女方有过错,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韩先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最后,房子和车子都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像女方这样拖着不离婚,也不还房贷的行为是损人不利己的,因为房产和车子女方都是有份额,更何况女方在外与人同居并生子,本来就是过错方,应该主动和韩先生协议离婚较好。

  韩先生最终表示,再跟妻子协商一次,如果妻子执意如此,自己也只有通过诉讼来结束这段婚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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