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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0   点击数:29

  财产继承,关乎每个家庭,小则影响个人利益的分配,大则影响整个家庭结构的稳定。如今,我们看到因财产继承纠纷对簿公堂的也不在少数。作为继承人,你要知道,你并不想当然地拥有继承的权利。

  除了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外,作为继承人的你也可能因为以下这些原因而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动机如何,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且,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权继承的,仍可确认遗嘱无效,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应当是故意杀人,动机必须是争夺遗产,而被杀害者是其他继承人。继承人只要有故意杀人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且,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遗产指定该继承人继承,仍可确认遗嘱无效,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如果说以上两种是丧心病狂、如同电视剧般的情节,那么下面这两条可能在生活中比较常见。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有关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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