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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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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大连一女子向亲妈施暴 丧失继承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1-18 点击数:5
据@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消息,24日,大连网友爆料称瓦房店火车站附近一女儿向母亲施暴。
据了解,一女子用拳连续击打母亲头部,母亲瘫坐在地声声哭泣。有人喊:“你不能打你亲妈!”女子嚣张回应:“我就打,我要她死!我就伤天害理,我乐意!”
首先,子女侵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或虐待老年人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可以向子女所在组织或当地居民委员会要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给老年人人身权益、财产权益造成损失的,子女必须承担民事责任,给予赔偿。对于虐待老年人情节严重的,《继承法》规定丧失继承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对于虐待遗弃父母的子女,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指子女对父母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污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遗弃父母,指子女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情节严重的行为。虐待父母,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260条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按照《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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