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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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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女子起诉继承丈夫遗产 恍然发现自己已成“前妻”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6 点击数:18
丈夫马某去世后,为了防止“小三”王某转移马某的财产,乔某起诉要求继承丈夫的遗产,在诉讼中却恍然发现自己已成“前妻”。今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
乔某1998年与马某相识,并在新疆登记结婚,2000年生育一女马小某,婚后一家在新疆居住生活。2006年马某到北京密云发展,并在密云成立公司。2015年1月5日,马某因病去世,得知此情后,乔某与其女儿赶到北京,到密云县法院起诉法定继承纠纷,乔某称马某到密云后认识了一当地女子王某,两人长期同居。乔某认为马某的情妇王某可能会转移遗产,并提出财产保全,要求查封马某名下以及其公司名下的财产。
因乔某曾提及见过马某与王某的结婚证复印件,两人存在重婚。承办人为确定马某的继承人,到民政局查询马某的婚姻状况,发现马某与王某已于2008年登记结婚。经承办人再三询问,乔某称在新疆时,曾收到过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但其认为因法院没有给其颁发离婚证,故自己并未与马某离婚。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