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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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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母亲未尽抚养义务 子女仍应赡养她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0 点击数:21
【法律咨询】
我父亲在我两岁时去世,我母亲在父亲去世后就带着我哥哥、姐姐回银川娘家居住,我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没用过母亲一分钱,没见过母亲长什么样子;现在母亲生病瘫痪在床,现在他们找到我,让我出钱赡养她,她在银川的两套房子给了我哥哥、姐姐,现在他们不想管了,要我赡养她,请问这合理吗?
【律师解答】
成都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沈辉:《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你母亲没有将房子给你,不是你拒绝赡养你母亲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