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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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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遗产分割协议成都精英律师团律师见证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16 点击数:1
如果继承人及有关当事人(被遗赠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达成了一致的分割意见,但是又怕将来有纠纷,可以考虑由我们成都精英律师团制作遗产分割协议,并且由律师进行见证(公证)。办理此项见证,协议提供:离婚
1、继承人、被遗赠人的身份信息,以及和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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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产的名称、数量、来源、放置地点、目前的保管人;遗产分割协议律师见证(公证);
4、分割方案的初稿;离婚
5、被继承人承担继承人债务的申明;、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的初稿、结婚律师
7、继承人放弃继承、遗赠人放弃遗嘱的申明(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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