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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病史结婚 法院判两人婚姻无效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9   点击数:24

  90后女子与他人结婚时隐瞒精神病病史,婚后又未治愈,被丈夫告上法庭。日前,绵阳市三台县法院作出判决,宣告二人婚姻无效。

  【案情简介】

  2012年10月,三台县山枝村村民何某与杨某经人介绍相识,期间她隐瞒自己的精神病病史与杨某交往。随后两人于2013年2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12月生育女儿杨某某,随杨某生活。婚后,何某旧病复发,两次到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病情好转。2014年6月,杨某到三台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婚姻无效。

  【法院判决】

  经审理查明,婚前何晓丽患有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曾3次到医院住院治疗,同时恋爱时向男方隐瞒精神病病史。法院认为,精神分裂症属于严重的精神疾病,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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