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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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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证件遭冒用 已婚女子竟被结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17 点击数:29
安徽姑娘吴敏最近遇上一件烦心事,有一个陌生男子拿着结婚证找到自己,说和吴敏曾办理过结婚登记。吴敏惊呆了,自己和这个陌生男子从未谋面,居然与其登记结婚了。无奈之下,吴敏将该男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婚姻无效。
【基本案情】
吴敏说,自己早在2007年就结婚了,但是她的结婚证后来丢了一直也没有去补办,直到孩子长大了,要给孩子上户口,自己才想起去补办结婚证,但是婚姻登记处却告知无法补办,自己也没有问清楚原因。突然有一天,有一外地陌生男子朱某拿着结婚证找到自己。“自己从来不认识朱某,怎么会和他登记结婚呢?”吴敏拿起结婚证仔细查看时,发现结婚证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和自己的一模一样,但是照片却是另外一个女子。吴敏认为,肯定是有人冒用她的身份信息登记结婚。现在,吴敏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自己与朱某的婚姻无效,还自己原本安定的生活。
朱某向法官陈述,自己的妻子也叫“吴敏”,但是却不是眼前这位吴敏。朱某和妻子是2009年在网上相识,因为聊得比较投机,就见面了,然后草率地领取了结婚证。后来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吴敏”就走了,朱某多次寻找,并到南京找过妻子的父亲和同学,却都未找到妻子。妻子“吴敏”就像人间蒸发一样,不见踪影。朱某抱着一线希望按照“吴敏”的身份证地址寻找,结果找到了眼前的这位吴敏,但是这个吴敏并非是当初和朱某相亲相爱并领取结婚证的那个人,朱某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现在他也很痛苦,希望能解除这段莫名其妙的婚姻。
经过法院了解情况后,法官告知吴敏和朱某,他们应当向婚姻登记部门提起撤销婚姻登记,以解决双方现在面临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