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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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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结婚不登记 当庭退彩礼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3 点击数:90
方城县法院博望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案件,原告柴某和被告朱某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朱某自愿返还柴某彩礼款5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柴某和朱某经媒人介绍相识,2013年底,柴某经媒人手,给朱某彩礼款共计9.4万元。去年1月28日,柴某和朱某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同居生活后因性格不合,柴某拒绝与朱某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朱某认为柴某的行为是骗婚骗财,双方矛盾激化无法共同生活,柴某决定解除同居关系。但双方因彩礼款引发矛盾,柴某诉至方城县法院,要求朱某返还彩礼款共计9.4万元。
博望法庭副庭长、主审法官张红在该案的审理中,综合考虑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同时对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及亲属做调解工作,将法律规定与乡规民俗相结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柴某和朱某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朱某当庭返还柴某彩礼款等共计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