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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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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结婚前一半房产顶彩礼 分手后被索要30万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31 点击数:77
结婚前拿一半房产顶彩礼,可两人分手后男方在索回房产时遭遇难题,不给30万元女方拒绝配合更名,幸亏法院从中调解,才解决难题。办案律师指出,结婚前切记不要将房产与彩礼混淆。
孙丽和赵铁在我市打工时相识,前不久两人准备结婚。在谈及彩礼时,孙丽索要10万元,赵铁表示刚贷款购房手头紧,拿不出那么多钱。几次商讨后,孙丽表示,彩礼可以不要,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即可。赵铁照办,然后两人去民政部门登记。
登记结婚后两人发生争执,没进洞房先离婚,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赵铁表示,婚没结成,自然要拿回另一半房产。而孙丽表示,不给30万元,不会配合男方办理房产更名手续。两人争执不下只好对簿公堂,此案经香坊区人民法院调解,赵铁给孙丽5万元,女方配合其办理房产更名手续。
作为赵铁的代理人,成都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沈辉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两人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此时,房产为两人共有,由于女方不配合,房产更名成了难题。所以,男女双方最好不要将房产和彩礼混淆在一起,一旦出现纠纷,会给维权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