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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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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6万彩礼惹出一场命案 彩礼为何比结婚重要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7 点击数:37
张某某和同乡吴某经人介绍认识。两人很快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今年初,张某某与吴某开始谈姻论嫁,没想到因彩礼问题产生了分歧。据了解,吴某提出要8万元彩礼钱,才与张某某打结婚证。但张某某经济拮据,一时凑不齐8万元,遂先支付吴某2万元。
1月2日下午,张某某和吴某刚见面便发生激烈争吵。张某某向吴某索要恋爱时花在吴某身上的钱。由于数额对不上,两人争吵升级。张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杀猪刀刺向吴某。然后离开了现场,藏在山洞里不敢出来。直到4月11日,在崖洞中熟睡的张某某被警方一举抓获。
我国自古就有“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成都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沈辉律师表示: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关于婚前给付彩礼似乎已经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彩礼少,女方没面子,彩礼多了,男方给不起,往往因为彩礼问题而使婚结不成。
关于彩礼纠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该解释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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