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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上一言不合新娘离开拒退彩礼 被拘后返还彩礼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5-13   点击数:38

  刘某与才认识一个多月的申某于今年3月25日举行婚礼。可在婚宴上,因一言不合,双方亲属就吵起来,申某随后带着全部家属离去,并表示两人断绝关系。刘某苦恼:“婚没结成,5万元的彩礼钱该怎么办?”在历经波折后,刘某总算拿回了法院判退的彩礼。

  认识一月闪婚 一言不合新娘离席

  刘某和申某两人都22岁,在春节经人介绍后,感情迅速升温,才认识一个多月,便开始了谈婚论嫁。

  经双方家属决定,婚期就定在今年的3月25日。按照当地风俗,刘某给申某家送去了一笔现金和首饰、衣物、手机等,作为彩礼。婚礼举行当天,按照习俗,刘某带着申某向自己的亲友一一介绍,同时要求申某和自己一起敬酒致谢,没想到却遭申某拒绝。刘某觉得很没面子,出言责备。因为用语较重,申某也觉得委屈,两人随即就在婚礼上吵了起来。

  两方的家属也跟着发生了争吵,申某一气之下,带着女方亲属离去,留下刘某收拾残局。

  新娘执意断绝二人关系 新郎起诉要彩礼遭反诉

  当天的婚礼不欢而散,刘某和家人冷静下来后,觉得事情变成这样双方都有责任。随后的一个多月,他和家人多次前往申某家道歉,希望能把申某重新迎回家中。可是,申某坚持要和刘某断绝一切关系。

  两人在举行婚礼时并没有办结婚证。刘某看到申某心意已决,变得更加苦恼,因为当初送出去的彩礼,总共加起来有5万元左右,“现在婚也结不成,钱也给了,我该怎么办。”今年5月,他向法院起诉,要求申某一家退还全部彩礼。

  不想刚提起起诉,申某就对刘某提起了反诉,认为其中一部分彩礼作为嫁妆,还放在刘某家里,礼金已用于宴请宾客和置办嫁妆,不予返还,要求法院判决刘某家返还1.2万元。

  法院认定

  属有条件赠送新娘被拘后返还彩礼

  今年6月,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彩礼是为和申某缔结婚姻关系而送的钱财,属于有条件的赠送,因为申某不愿意缔结婚姻关系,按照法律应当返还,最终判决申某返还现金3.6万余元及首饰。婚礼当天放在刘某家的嫁妆归申某所有,其中一件男式西服和一双皮鞋归刘某所有。

  法院判决后,申某随即提出了上诉,不久后又自行撤诉。可是一直拖着判决不肯履行。随后,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申某依然不肯履行判决,经过多次劝解无果,法院合议庭对申某做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在被拘留一天后,申某的父母和刘某一家达成和解,支付现金两万余元,剩余部分冲抵刘某家应返还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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