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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凭一纸婚书结婚 致孩子黑户十几年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19   点击数:9

  夫妻凭一纸婚书结婚

  一对夫妻“结婚”十多年,竟然未曾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导致十几岁大的孩子均称为黑户,这简直令人啼笑皆非。

  年轻时来洛阳打工的云南籍的朱女士,认识了同在洛阳的一名维吾尔族青年。后来就在几个长辈的见证下,在一张纸上签下各自的名字和长辈的名字,就算是‘结婚’了。

  2012年,朱女士和孩子的父亲“离婚”,自己一个人带着当时17岁的儿子和13岁的女儿,“孩子的父亲带着另一个小女儿回新疆了”。朱女士说,两个孩子从来没出过洛阳,所以对于户口和身份证日常生活中也没有太多的需求。“儿子很小的时候在新疆待过2个月,女儿在洛阳出生,在洛阳长大。”

  “现在他们都要找工作了,没有身份证用人单位不接纳”,朱女士这才急着给两个孩子办户口和身份证。新疆警方在向孩子父亲证实两个孩子的身份后,建议朱女士通过洛阳当地警方,采集两个孩子的指纹和DNA信息,寄回新疆办理户口。

  致孩子黑户十几年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一张婚纸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到当地办理结婚证才算是合法夫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宝宝的户口既可以随爸爸,也可以随妈妈,只要夫妻之间协商好就行。

  因此,为了补办孩子的户口,朱女士和孩子他爸需要配合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其为亲生孩子。待材料准备齐全后,孩子落户问题也就随之解决了。

  吴女士这下心中的石头也可以落下来了。毕竟儿子也不小了,再过几年也到了适婚年龄,也该娶妻生子,没有身份证可啥事都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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