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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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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女子“被结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8 点击数:12
一个陌生男子突然拿着结婚证找到自己,说和自己曾办理过结婚登记,这让合肥市民吴某惊呆了,自己已经当了妈妈,和眼前的陌生男子从未谋面,居然还与其登记结婚了。 4月2日,从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获悉,吴某无奈,将该男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该婚姻无效。
吴某说,自己早在2007年就结婚了,但是结婚证丢失一直没有去补办,前段时间,孩子上学需要上户口,自己才想起去补办结婚证,但是婚姻登记处却告知无法补办,自己也没有问清楚原因。最近,一外地陌生男子朱某拿着结婚证找到自己。结婚证上,是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但是照片却是另外一个女子。
朱某也觉自己无辜。他称,自己的妻子也叫“吴某”,两人是2009年在网上相识,后来草率结婚。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婚后没多久,“吴某”就走了,朱某多次寻找,但妻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朱某按照“吴某”的身份证地址寻找,结果找到了眼前的这位吴某,但是却不是同一人。朱某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了解情况后,法官告知吴某和朱某,他们应当向婚姻登记部门提起撤销婚姻登记,以解决双方现在面临的困境。
法官提醒
个人的身份证信息承载着许多社会功能,身份证等证件不要轻易借给别人,要妥善保管,如果身份信息一旦被他人冒用,将会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