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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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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父母干涉的婚姻没有幸福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0 点击数:12
【基本案情】
小刘今年33岁,至今单身。因为父母对他要求较严,平时大门不出,社会交际也是空白,是个名副其实的“宅男”。
父母专制 包办婚姻闪离
小刘的父母比较专制,凡事都要听从他们的意见行事,且从来不尊重儿子的意愿。不光在选专业时,父母要小刘放弃对厨师职业的喜爱,选择了他们认为好的专业。小刘工作后,母亲要求小刘将工资卡上交,每月只给儿子500元零花钱。母亲还不允许小刘外出与朋友吃饭、交友。因此小刘每天单位、家里两点一线,回到家里就是与电脑做伴上网、打游戏。
2012年奶奶病重,为了按照当地的风俗给奶奶“冲喜”,在父母的安排下,小刘草率地与在奶奶入住的养老院做护工的一个孤儿结了婚。婚后半年,小刘父母得知媳妇不能生育,自然责令儿子与媳妇分手,这个“包办”婚姻最终以离婚收场。
父母的专制对小刘伤害很大,逆反心理也越来越强烈。每天与父母没有语言沟通,没有情感沟通,终日与电脑为伴。
儿子冲动 为女友与父母矛盾重重
2013年底,小刘通过网络,结识了一位在新疆居住生活的女子,虽然女方比小刘大3岁,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现在带着一个12岁的女儿,与小刘也只是视频聊天,没有见过面。但因为双方志趣相投,情投意合,所以小刘与女方约定,让女方到上海来生活,双方领证结婚。小刘还同意女方提出的为了有个安全感,必须要把名字加到上海房产证上的要求。当小刘把自己的决定告诉父母时,遭到了父母强烈的反对。
小刘多年的压抑终于来了个总爆发,与父母大闹一场,并采取了决然措施。为了能与女友独立生活,将多年放在母亲处的工资卡索要回来。当拿回自己的工资卡时,却发现卡上只有50几块钱,小刘气不打一处来,自己23岁开始工作,工资卡始终交给母亲,再怎么少,里面也该有40万元,如今却化为乌有。小刘一不做二不休,决定卖掉自己有份额的房子,拿到钱后投奔在新疆的女友,并向单位申请调去新疆分部工作。
3月4日上午,当他向父母说出这个方案时,双方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父母扬言就算把房子卖了,也不会给小刘一分钱。小刘家中共有两套房产,小套在父母名下,由爷爷居住;中套在父亲和小刘名下,由父母和小刘共同居住。
【律师点评】
成都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沈辉说,之前一期,也是有关干涉婚姻自由的纠纷,本次纠纷也是因父母对子女管得过多、过严,特别是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而引起的。
《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本次纠纷正是因为父母对小刘第一次婚姻的干涉和包办,导致小刘与前妻在草率结婚后,又草率离婚,其中没有小刘的意见,只有父母的意见,而父母根本没有认识到他们的行为不仅是对小刘的伤害,而且还违反《婚姻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