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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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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假离婚牵出“真小三”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19 点击数:22
德城区的郭女士为了享受贷款买房的优惠政策,与丈夫密谋上演了一场假离婚,不料手续全部办完,才发现丈夫原来早有外遇。郭女士愤愤不平,一纸诉状将丈夫以“欺诈离婚”告上了法庭。
3月15日,湖滨北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一个疑似盗贼的可疑男子正在卸防盗门。民警到达报警现场后,只见一中年男子正堵在门口,“这房子我已经买了,老东家拿了钱跑了,不卸门进不去啊。”民警经了解获知,这起卸门事件竟是一对小夫妻假离婚引起的。
据中年男子介绍,他姓胡,半个月前经人介绍认识房子的老东家宋先生,得知宋先生与妻子郭女士已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正低价变卖房子准备买新房。见价格合适,胡先生直接按对方的要求付了一半房钱,可就在自己苦苦等着签署卖房协议时,才知中间出了变故,郭女士发现宋先生早有外遇,不同意卖房了。
民警找到宋先生、郭女士当面了解情况,不料两人刚见面就撕扯对骂起来。“我看见你和那个女人了,还骗我假离婚买房,我死也不签合同,你别想把老房子卖出去!”“其他事情都是感情问题,离婚协议上写了卖房平分房款,你必须签字。”民警见状急忙将两人拉开。
据郭女士介绍,她是因为要买房才离婚的,可现在才知道宋先生自始至终是为了诱骗自己离婚与小三在一起,她坚决不能让宋先生得逞。宋先生也对自己离婚动机不置可否,称原因不重要,接下来要做的是心平气和地办完手续。
尽管民警对两人调解多时,两人的矛盾依然没有解决,但由于此案涉及第三人胡先生利益,民警建议两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对此,山东九州兴律师事务所张宝峰介绍,虚假离婚是指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其效力在双方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情况下,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因此,在郭女士案例中,宋先生涉及欺诈离婚,郭女士可依法起诉,请求复婚或者补偿损失,而作为无辜受害人的胡先生,有权在起诉后要回自己已经交付的部分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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