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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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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女子假离婚帮丈夫避债 不料对方假戏真做另寻新欢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9 点击数:14
支持丈夫避债办成所谓假离婚,不料丈夫假戏真做与别的女子在一起,女子一怒起诉到法院。
2000年,枞阳县居民吴某与丈夫刘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4年春节,刘某表示在外做生意赔了钱,欠了二三十万元的债,无力偿还,为了不连累吴某和女儿,希望通过假离婚来躲避债务,等自己把债务还清后再与吴某复婚。两人遂于2015年3月签订“离婚协议”,并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盼望着丈夫早日还清债务与自己复婚的吴某意外发现,丈夫背着自己与一黄姓女子交往甚密。双方争吵中,刘某表示:“我们俩办理了离婚手续,早已经不是夫妻了,你无权干涉我的个人生活。”吴某一气之下将刘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在婚姻关系解除后与黄姓女子交往,并不构成婚内过错。最终,吴某无奈放弃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