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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躲债假离婚 弄假成真还赔钱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1   点击数:15

  为了逃避债务,夫妻俩商量假离婚,没想到假离婚变成了真分手。妻子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按协议给付经济帮助费2万元。前夫以“假离婚”抗辩,不同意给付。近日,米易县法院依法判决丈夫向前妻给付经济帮助费2万元。

  【法律咨询】

  2008年9月7日,唐某与赵某登记结婚。2011年5月19日,唐某与赵某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唐某所有,孩子由赵某抚养,债务8万元由赵某偿还;离婚后赵某每月给付唐某经济帮助500元,从2011年6月1日开始至2016年5月31日止。”事后,赵某未向唐某履行给付义务。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给付2年的经济帮助费12000元。赵某辩称,双方自愿登记离婚是事实,但签订离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是假离婚,故不同意给付。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人自愿离婚时,对离婚协议的内容约定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即具有法律拘束力。被告赵某主张签订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属假离婚,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佐证,故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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