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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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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咨询】女性遭遇家庭暴力 报案记录可当证据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9 点击数:17
市民黄女士:我和丈夫都在外企工作。因工作压力较大,两人回家经常发生口角。一次丈夫一怒之下动手殴打了我,造成我多处皮肤擦伤。后丈夫对我经常有殴打行为。我该怎么办?
成都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沈辉律师:家庭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女性的身心健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女性应该排除顾虑,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勇于自我保护,并且及时收集证据作为维护权利的保障。在受到暴力侵犯时,应当尽可能让朋友、邻居或者居委会知道,以便日后请他们作为证人支持自己的主张;并且要有报警意识,派出所的报案记录和询问笔录,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此外,应及时去医院就诊,并保留好相关的就医手续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