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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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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夫妻结婚当天发生争吵并分居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17 点击数:32
海口一对夫妻陈某某和郑某某自由恋爱后自愿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不料,登记结婚当天,女方就因怀疑男方有外遇与新婚丈夫发生争吵并分居。10月31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该对夫妻被龙华区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案情回顾】
经审理查明,陈某某与郑某某(台湾人)经他人介绍认识后,于2012年8月2日登记结婚。当天,双方以被告有无外遇问题发生争吵后即分居。随后,郑某某返回台湾。2012年8月22日,陈某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龙华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判决】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经他人介绍认识后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无感情基础。婚后双方也未共同生活,且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