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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检查出艾滋瞒6个月 妻子起诉离婚获赔2万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17   点击数:93

  【案情简介】

  黄某和莫某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后就准备登记结婚。2014年8月3日,两人到南宁市某妇幼保健院进行婚检,检查结果尚未出来,两人便于次日赶着登记结婚了。直到8月20日,黄某被确诊为HIV-1抗体呈阳性。黄某知道这个结果后不敢告诉妻子,独自偷偷前往南宁市良庆区疾控中心治疗。今年2月4日,黄某又转诊至南宁市四医院治疗。

  可纸包不住火,莫某还是知道了黄某患病一事。在巨大的恐慌中,今年2月23日,莫某到南宁市四医院进行检验,检测结果显示她的HIV抗体筛查及梅毒抗体均为阴性。莫某虽然没有患上艾滋病,但丈夫的病让莫某怎么也无法接受。3月25日,莫某向良庆区法院起诉离婚。

  法庭上,莫某认为,黄某隐瞒病情与她登记结婚,并带病过夫妻生活。虽然她现在经检测没有感染艾滋病,但是由于这种病毒潜伏期长,自己感觉精神压力巨大,黄某应赔偿她精神损失费5万元。黄某则认为,他同意离婚,但因为结婚时他并不知道自己患上艾滋病,且莫某并没有感染艾滋病,不应索求精神损失费。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现在莫某自身虽然经检测没有感染艾滋病,但是由于这种病毒潜伏期长,莫某因黄某的疾病而感觉精神压力巨大属于人之常情。黄某在已经知晓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与莫某过夫妻生活长达8个月之久,行为恶劣,造成了莫某严重的精神损害,应予赔偿精神损失费。但考虑到黄某患有艾滋病,本身已经较为不幸,且其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将来进行治疗仍要很大一笔费用,酌情将该精神损失费确定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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