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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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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妻子不孕被冷落 夫妻分居八年诉离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5-06 点击数:30
【摘要】年龄悬殊的两人冲破重重障碍,终于生活在一起,由于妻子不能生孕,丈夫逐渐疏远冷落,不堪独守空房的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近日,四川某县法院通过审理,判决两人离婚。
【主要案情】
何某(女)出生于1984年,由于家贫,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外出打工,1999年,时年15岁的何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年长15岁的杜某,第一次见面,何某便被杜某成熟稳重的气质所吸引,但是家人觉得两人年龄太过悬殊,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情窦初开的何某不顾家人的反对,硬要和杜某在一起。很快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次年10月通过虚报年龄,何某领到了结婚证。
正当何某沉浸在甜蜜的婚姻生活时,她渐渐发现杜某对她越来越冷淡,甚至对她大呼小叫,这在恋爱时从未出现过的。何某起初以为,婚前婚后两个嘴脸,男人都是一副德行,便不以为意。可是,情况却越来越糟,杜某拒绝和她同房,在一次争吵中,杜某对何某大吼道:“一年多了,一个蛋都不下,你怎么当人家老婆。”说完甩门而去。何某听说,终于知道了原因,蒙着头哭了一宿。
原来,杜某家里只他一个“独苗”,受传宗接代观念影响,对生子一事特别介意,一年多了,妻子的肚子一点动静也没有,心里郁闷,便把气全撒在妻子身上。打那以后,两人聚少离多,常为家庭琐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
2007年,杜某只身外出,一去不回,两人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互不联系。经过长达8年的分居生活后,2015年3月,何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的结合系合法婚姻,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原、被告双方都应珍惜夫妻感情,但原、被告因未能生育小孩一事发生争吵,进而导致双方夫妻感情产生矛盾后,均未重视夫妻感情,没能将夫妻感情矛盾化解。原、被告因夫妻感情不和自2007年分居生活至今,长达七年有余,双方互无联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可见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据此,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何某与被告杜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