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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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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结婚3年老公狂花钱欠债372万 老婆诉离婚被驳回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05 点击数:34
李女士和项先生是二婚,认识的时候两人都四十出头了。谈了一年后,2011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
结婚刚满三年,李女士就向浦江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原因是:老公太会花钱了。
李女士说:“我们是2007年认识的,从那时起,他就经常说要做生意,向我借钱。”
其实,李女士还是挺舍得给男人花钱的。2010年2月,两人还在谈恋爱的时候,李女士借钱给项先生买了汽车。
李女士说:“除了汽车,登记在他名下的两间店面,也是我出钱买的。他还多次向银行借款,也是我担保的,到现在还欠银行300万元。他又跟我弟弟借了52万元,向我朋友借了20万元,我真的受不了了。”
结婚三年,夫妻的共同债务已达372万元。
除了这个,李女士还数落项先生,婚后经常晚归,甚至夜不归宿,两人吵了很多次。
项先生却并不“认账”,钱都是李女士心甘心愿出的:“我们是自由恋爱后才结婚的,虽然婚后双方关系一般,但是不至于到离婚的地步,我不同意离婚。”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影响了夫妻感情,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互相珍惜,夫妻关系还是可以改善的。日前,驳回了李女士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