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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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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因要求涨赡养费被殴打 老汉起诉儿子儿媳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17 点击数:20
【案情简介】
2014年中秋节前夕,72岁的张某富像往年一样到小儿子张某松家要下半年的赡养费,因物价上涨,张老汉这次决定要多拿500元。一开门,得知家公是来要钱的,儿媳妇赵某就没给好脸色,等张老汉表达出“要加钱”的意图后,张某松夫妻二人一口拒绝。“你孙子今年刚上大学,你不出点学费还反倒多要钱,就给500块,你爱要不要。”“你还惦记着我的钱!孙子我管不着,我给了是心意,不给也没错。”夫妻二人同张老汉你一言我一语地激烈争吵起来。张老汉在伤心和气愤之余,扬起巴掌就要扇张某松的耳光,张某松右手一挡顺势将张老汉推倒在地,抡起拳头来打张老汉,在一旁的赵某见状也操起手边的凳子上去给丈夫帮忙,幸而有邻居闻声赶来才将三人劝开。
事发当日,张老汉因受伤在镇卫生院看病花去医疗费526元。9月16日,张老汉经鉴定为多处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鉴定结论一出来,羞愤难当的张老汉就把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271元。
【法院判决】
该案经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原告张某富向被告张某松要求给付赡养费的方法不当,导致原、被告双方发生争吵,且原告先动手打被告,故原告对两被告殴打自己造成的损失也应负一定的责任,法院遂酌定原告自己承担40%的责任,被告张越松、赵秀承担6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