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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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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没有登记就结婚 过了一年就要分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7 点击数:13
新婚燕尔,本应是件幸福的事儿,可王志结婚一年多就闹起了离婚。王志说,“妻子”杜丽婚后总回娘家住,每月只在家住三四天。可杜丽说,不是不想过,而是自己生病了,“丈夫”不管不问,只好找家人陪同去医院看病。最终,这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新婚夫妻”闹上了法庭。
新婚一年多 证还没领要“闪离”
2013年1月9日,王志和杜丽举办了婚礼,王家给杜丽拿了8万元彩礼。由于杜丽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矛盾不断,今年3月17日,双方解除婚约关系后,王志来到法库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杜丽返还彩礼款8万元。
按王志的说法,婚后一个月,杜丽就总找各种理由回娘家住,王志多次去接她回来,她都不肯,后来更变本加厉了。朋友亲属多次去说和,杜丽仍不肯回来。从结婚到现在,杜丽平均每月在家只住三四天。
面对王志的指责,杜丽却是一肚子委屈。杜丽说:“他说的不完全是事实,我和他没有登记是事实,但婚后我回娘家是有原因的,绝不是我不想过或不想好好过。婚后,我身体不好,王志及家人不给我看病,我只好回家让家人陪我去沈阳看病。”
收了8万元 女方说只有1万是彩礼
杜丽拿出了自己多次前往医院就诊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嗓子和肺支原体患病医治的情况。杜丽说:“王志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婚后对我根本就不关心。我去沈阳医院检查看病,他一次都没去过,对我不管不问。”
另外,杜丽承认结婚时王家一共给拿了8万元是事实,但不完全都是彩礼钱,彩礼钱只有1万元,其余的都是购买结婚用品的钱。
杜丽说,购买金项链、金戒指花费了近3万元,买电动车花费了6000元,买结婚衣物及化妆品花了2万元。结完婚后,钱就剩不足2万元。婚后不长时间,自己就有病了,看病花费了1万多,连路费、吃饭等费用,手里的钱都不够。婚后一年多时间里,王志什么钱都没拿过,婚后的“回酒钱”都是她拿的,结婚时娘家陪送的1.5万元也都花了。
二人没登记 婚约不受法律保护
法库县人民法院认为,王志和杜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婚约,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杜丽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拿出相应证据证明彩礼为1万元,法院最终认定王志给付的彩礼款为8万元。
法官表示,王志和杜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王志要求返还彩礼款,杜丽应予以返还。在双方举办婚礼及相处过程中,杜丽在经济上有必要的支出是不争的事实,基于此,为充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杜丽不必返还所收全部彩礼款。综合考虑双方必要实际支出、购买三金、其他物品及医疗支出等生活状况,法院判决杜丽返还彩礼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