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前女友大闹婚礼 索要2万"青春损失费"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0-27 点击数:53
“大好日子不请我来,是心虚吧?想结婚先给我两万块青春损失费!”12日中午,小宋的结婚典礼上出现了三名不速之客,其前女友带着两个朋友不请自到,众目睽睽之下,前女友直接找到新郎官要“青春损失费”,为此双方在婚礼现场起了争执,本应温馨有爱的婚礼现场上演了一出闹剧。
【案情陈述】
小宋今年28岁,当日中午在某酒店举行婚礼,亲戚朋友已经差不多到齐,婚礼即将开始时,前女友却突然出现,并大闹婚礼现场。据小宋介绍,他与小李于2012年在东北认识,小宋第一眼就被小李泼辣豪爽的性格吸引,“她老家也是德州的,只是在东北待了9年,身上有东北女孩特有的豪爽劲,我主动接近她,一来二去很快熟了起来,之后就确定了恋人关系。”小宋说道,两人相处后不久,小宋开始觉得两人并不太合适,便渐渐疏远小李,但小李却“越挫越勇”,每天变着法哄小宋开心,尤其是小李舍弃东北工作跟随他来到德州,更让他觉得内疚。“我给他买手机、帮他组织同学聚会,他的销售任务完不成都是我厚着脸皮找关系帮的他。”小李委屈地说道,本来以为这样辛苦地付出可以熬出一个结果,但去年冬天小李怀孕,兴致冲冲告诉小宋可以结婚做爸爸了,没想到小宋一脸冷漠,并要求她打掉孩子。这次伤害让小李心灰意冷,主动提出分手,小宋也没有做丝毫挽留,两人之后也没有联系。
9日,小李在朋友那得知小宋要结婚了,回想自己过往的一幕幕,小李越想越气,找到自己好友,决定一起去索要青春损失费。“才分手半年多,他就结婚了,是故意给我难堪,我不好过他们也别想好过,感情上已受到了伤害,金钱上不能再吃亏。”小李说道,于小宋结婚当日,掐好了对方婚礼开始前,直冲了进来,做完自我介绍,将自己这几年的付出和不易连说带骂全部发泄出来。
婚礼现场众人听得云里雾里,新婚妻子的亲属直说小宋不会办事,赶快制止。小宋气愤地拦下前女友,称她无理取闹,如果再不走就报警,小李没有理会,继续骂着“忘恩负义”之类的话,小宋无奈报警。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急忙将两方拉扯开,将小李带出婚礼现场后,她却并不善罢甘休,又和民警说起两人过去的事情,称一定要告他,得到青春损失费。
【律师解析】
成都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沈辉说,我国法律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法律概念,恋爱双方在自主的情况下确立恋爱关系的,交往过程中,双方自愿支出相应的费用,亦在情理之中,恋爱结束后,任何一方都无须因此对对方在感情上、精神上的失落或受伤害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上一篇非婚同居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