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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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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大新法院够潮!利用QQ跨国调解离婚案!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4 点击数:23
大新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发展思路,建立了“网络调解”新机制,开拓出一条新的人民调解模式。2015年3月3日下午,该院下雷法庭借助网络技术——QQ视频,成功调解一起跨国离婚纠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了3天时间。
原告许某(女)和被告黄某均系大新县下雷镇人,原、被告于2006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06年8月登记结婚。由于原被告双方认识时间较短,夫妻感情基础较差,性格不合,时常发生争执。被告于2008年7月跟随其姐姐到委内瑞拉打工,此后一直未回国。由于双方长期两地分居时已六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许某欲与黄某结束婚姻关系,要求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
主办法官考虑被告远在委内瑞拉,出于时间、经济、工作等原因无法回来参加庭审的实际,本案主办法官从司法便民的角度出发,通过电话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首次采用了网上开庭调解,通过网络工具,使远在千里之外的双方当事人“坐到一起”。审判员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身份确认之后,QQ视频调解正式开始。
调解时,主办许法官利用QQ视频进行网络远程“开庭”,通过计算机、摄像头等设备,让原、被告不仅能清晰地看到对方,还能实时听到对方所提出的意见。经过半个小时左右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许某与被告黄某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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