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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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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后拒绝同居,法院调解离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1 点击数:7
【基本案情】
70后的黎某与90后的黎某玲2012年经人介绍认识,仅仅半年短信交往便登记结婚。孰料登记结婚后,被告仅在黎某家中生活了两个月时间,两人从来没有同房过,被告一直以种种借口拒绝同房。两个月后,女方更是一声不响的离家,一直去向不明。两年多来,黎某每次找其均需要通过其家人方可联系上,即使联系上,女方也是谎称在不同的地方。
结婚时,黎某给付了35000元的彩礼钱给女方。黎某认为,该段婚姻是名存实亡,决定与女方离婚。黎某委托成都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沈辉。由于女方的户口仍在其娘家,律师遂往女方户口所在地法院立案,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并返还彩礼钱。
【法院判决】
法院受理后,女方收到开庭传票后,请求法院主持调解。法院应女方的请求对案件进行了调解。女方同意离婚,但不同意返还彩礼钱。男方黎某经过慎重考虑后,同意了该要求,双方遂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