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夫妻因给小孩压岁钱闹离婚 法官调解促和好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5-07 点击数:19
“法官,我要离婚”,“离就离,离了我找个更好的”。2015年3月16日,人民法院值夏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件,使一对险些走到婚姻尽头的夫妻和好如初。
夫妻因压岁钱吵架闹离婚
3月16日刚上班,,一对年轻夫妻吵着来到值夏法庭。“法官,我要离婚”,“离就离,离了我找个更好的”,“你这个偏心鬼、小气鬼,你不得好死”……
看到这种情况,法官赶紧请这对夫妻到调解室坐下。在稳定双方情绪后了解到,女子匡某比男子刘某小2岁,2010年两人在广东同一工厂打工时相识,并自由恋爱。2013年2月17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3年10月12日生育一男孩。婚初,夫妻感情很好,但在以后的共同生活中,匡某发现刘某对其娘家的亲朋好友并不热情,为此两人经常发生争吵。2015年正月初五,刘某给自家兄弟姐妹孩子的压岁钱,一个不落每人给了200元,对匡某娘家的孩子,一个人只给了50元,而且还有几个没给。春节期间匡某每天埋怨丈夫太偏心,骂他小气鬼。2015年正月廿六清晨,二人因此事再次发生争吵,刘某动手打了匡水香一个耳光。匡某一气之下,就提出到法庭离婚。
法官耐心调解,夫妻双双把家还
接待法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夫妻双方之间并没有很大的矛盾,感情尚未达到非离不可的地步,于是与双方当事人推心置腹交谈,对男方刘某采取批评教育相结合的手段,使其充分认识到动手打妻子是不对的;对女方匡某则耐心地开导,要其多跟丈夫沟通,多看看丈夫的好处,珍惜夫妻感情。
经过长时间的耐心引导,双方都认识到自己在处理感情纠纷时的过错和不理智,都认为闹到法庭是冲动的行为。最终,夫妻对法官表示感谢后,双方手牵手地走出了法庭。